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分党校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第六课——《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及入党标准、条件和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8浏览次数:230

    2018年5月17日晚,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员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刘璐在5-401导游模拟实训室为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第六课——《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及入党标准、条件和程序》。

 
    本节课上,刘老师从党员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入党标准、条件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讲述。
    刘老师指出,党员权利是党员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是党内政治民主的体现;共产党员的权利是属于授权性的行为规范,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同志都应该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错误行使或滥用党员权利,也会受到党纪处分。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刘老师表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刘老师强调,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同学,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至此,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理论课已圆满完成。希望同学们用行动践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学习,争当学习模范;踏实工作,认真服务同学;热爱生活,努力健全人格,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